给谢·伊·古谢夫转乌法革命委员会的电报  

  (1月6日)
  
  阿尔扎马斯
  东方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古谢夫
  
  请转告乌法革命委员会领导,应当立即开始同提议谈判的社会革命党人谈判,事先要采取一切措施,防止蓄意挑衅并保卫前线,但同时要保证社会革命党人派来的军使人身绝对不受侵犯。谈判一开始就要明确说明:改变苏维埃宪法的问题,是根本不能谈判的,因为苏维埃政权作为被剥削阶级镇压剥削者的政权,已经彻底证明了它的存在对战胜资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目前苏维埃运动已经席卷世界各国。
  
  关于谈判的进展情况,关于双方代表的情况,要经常直接向我们报告。 371
  
  列宁 脚注1
  
  载于1960年《雅·米·斯维尔德洛夫文选(三卷集)》第3卷 脚注2


  脚  注

脚注1 签署该电的还有雅·米·斯维尔德洛夫。列宁是由斯维尔德洛夫代签的。——编者注
脚注2 该书误将此电说成是由雅·米·斯维尔德洛夫写的。——俄文版编者注


  注  释

371 这份电报是列宁对乌法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的答复。右派社会革命党人当时向乌法省革命委员会提议就共同反对高尔察克的问题开始谈判。 同乌法右派社会革命党人的谈判于1919年1—2月在乌法和莫斯科举行。2月底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对待右派社会革命党人态度的决定。鉴于谈判取得积极成果并注意到右派社会革命党人的党代会于1919年2月8日表示反对同苏维埃政权进行武装斗争、反对外国干涉俄国内政,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给予那些持这一立场的右派社会革命党人以“参加苏维埃工作”的权利(1919年2月27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消息报》第45号)。——456。